申请条件 一、公证当事人应为居住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境内的中国公民(居住是指已在驻在国连续停留达180 天,或已获得驻在国永久、长期居留身份证件,或工作、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)。中资企业或机构申办公证,应当由其中国籍法定代表人申请。其他机构申办公证,应当由其中国籍负责人申请。临时来特多的中国公民申办公证,仅限在特多境内处理死亡案件等紧急事项。 二、公证当事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法定代理人(即监护人)代理。
申请材料 一、通过“中国领事”APP如实、完整、准确填写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公证申请表》。 二、公证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(或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、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)原件。委托他人(即代理人)代理的,还须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有代理权的证明。 三、公证当事人在特多有效居留证件原件。 四、根据具体公证类型提交其他相应材料(详见下表)。 公证类型 | 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| 注意事项 | 委托书公证 | 1、委托书文本。 2、与委托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。 | 1、当事人须亲自到馆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字。 2、委托书的内容应当真实、完备。 | 寄养委托书公证 | 1、委托书文本。 2、被寄养人的身份证件。 3、委托寄养人与被寄养人关系证明(如亲属关系证明或被寄养人出生证明等)。 | 1、寄养委托须由被寄养儿童的父母双方提出,同时到场并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。 2、父母至少一方为中国籍。 | 诉讼委托书公证 | 1、委托书文本。 2、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。 3、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,如离婚诉讼需提供结婚证等。 | 1、申请人申办离婚诉讼委托书公证的,受托人不得为离婚当事人另一方。 2、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不可委托他人代理。 | 声明书公证 | 1、声明书文本。 2、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。 | 1、当事人须亲自到馆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。 2、声明书公证只证明声明人意思表示行为的真实,其法律责任由声明人自负。 | 无配偶声明书公证 | 1、声明书文本。 2、离异须提交离婚证、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(一审判决还须附生效证明书);丧偶须提交与原配偶的结婚证、原配偶死亡证明。 | 1、当事人须亲自申请并在领事官员面前在声明书上签字。 2、无配偶声明书公证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。 | 指纹公证 |
| 当事人应亲自到场办理,在领事官员面前捺指印并签名。 |
办理流程 填写公证申请 中国驻特多使馆已正式启用“中国领事”APP公证预约预审功能,为中国公民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更多便利。 申请人可使用“中国领事”APP账号在线填写公证申请,实时掌握审核进度。使用该系统办理签证主要包括填写公证申请信息、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及上传申请材料三个步骤,请仔细阅读公证办理声明后开始公证申请。 
一、填写公证申请信息 选择公证申请使领馆后,请首先填写完整公证申请信息。选择公证内容及子类,并填写相应使用目的、申办份数、使用国家或地区及申请办理方式(普通或加急)。 

二、填写申请人基础信息
请填写公证申请人基础信息。如有一位以上申请人请务必点击“添加公证申请人信息”并完整填写。 
三、上传材料
请按照系统要求,拍照上传您所申请公证类别相应材料。为加快您的办理进度,请确保上传的材料信息完整、图像清晰、光线均匀。
线上审核与到馆办理 “中国领事”APP预审通过后,申请将显示为“待到馆办理”,请循APP指引到使馆领事部提交相关材料。公证申请表系统将自动生成,请发送至个人邮箱、打印、手写签名并携纸质版表格到馆。 
公证领取
申请人可按取证单上标注的日期前往证件大厅领取办妥的公证书。 如申请人或代办人超过 1 年仍未前来领取已办妥的证件,本馆将进行相应处置。申请人须承担有关证件和申请材料被销毁引起的一切后果。
注意事项 一、文书内容须符合法律规定,可按文书使用机构要求准备好委托书或声明书等文本。文书内容应真实、明确、具体,不得涂改,请勿事先签名或填写日期。请仔细检查文书内容,避免遗漏或错误。 二、公证事项如涉及申请人重大利益关系,申请人应按领事官员要求进行谈话,如实告知并签署《公证接谈笔录》。 三、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、不合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,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、虚构事实或提供虚假文书申办公证的,不按规定支付公证费用等情形的,有关公证申请不予受理。 四、中国国内出具的驾驶证、结婚证、职业资格证书等,如有需要应在国内办理公证,驻外使领馆不为中国国内出具的上述证书办理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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